构筑数据高地构建重庆公共数据开放规则体系
记者从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获悉,"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9月下旬颁布实施,以促进公共数据的商业和民用利用为主要目标,初步构建了重庆市公开数据开放规则体系。
第二,加强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公开公共数据目录是公开和利用公共数据的基础,公开公共数据目录中的数据应按照数据的开放属性有序地开放;未列入公开公共数据目录的数据不能对外开放。
同时,强调分类的开放性,将公共数据按照开放属性划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封闭访问三种类型,并根据数据的开放属性定义不同类型的数据采集程序,特别是针对具有条件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建立了获取程序,以确保公开数据的开放过程规范是可控的。
此外,暂行办法还特别注意数据安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等与公开公共数据有关的重要环节作出制度安排,确保数据的安全和有序开放,同时更加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杨帆说,"暂行办法"将有助于建立一套充分体现重庆地方特色的开放式数据开放治理体系,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包容性金融、交通、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数据的有效流动和发布价值,更好地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促进高质量数字经济的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学院院长陈理昂认为,"暂行办法"是促进重庆市公共数据公开利用的一项重要立法探索和实践,也是促进重庆市公共数据公开应用的基本框架,对促进数据价值的实现和数据红利的释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