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答复燃料电池加氢站等落实建议,到现在为止发布15项新能源国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对 "关于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的建议" 作出了答复,并对实施加氢站规划、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燃料电池标准工艺体系、开展市场化示范操作等四项建议作了较为详细的回应。
以下是原答覆:
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 8745 号建议的答复
一、通过各种形式的补贴,实施加氢站规划,逐步加快加氢站的布局和网络建设的建议
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建议地方政府完善政策,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客车和燃料电池车辆除外)的购买补贴在过渡期后不再发放,用于支持收费(加氢)基础设施 "短板" 建设和支持运营服务。
下一步,继续充分发挥节能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各部门政策措施的协调和衔接,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推进加氢站的规划建设,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地方优惠政策转变为支持收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
二。关于进一步增加技术研究和开发投资的建议
2012 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组织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采取整车协同零部件共同开发的创新模式,重点支持新能源车型(含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2016 年 10 月,我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为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氢能基础设施等协同发展提供了路径指引。2017 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技术攻关。2018 年 3 月,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成立燃料电池分会,由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领域的 30 多家企业,检测机构,大专院校,商业推广中心等企业组成,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共同攻关,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品化的难题,加快燃料汽车关键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
三。关于建立和改进燃料电池领域标准工艺体系的建议
氢燃料电池车辆涉及氢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储存。作为车辆能源,还需要加氢站、加氢机等加氢设备。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它涉及氢燃料电池堆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以及匹配气瓶、管道、阀体、压缩机等部件。此外,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行还需要动力性能、经济性等参数的匹配,以及满足电动汽车在基本通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氢燃料电池的技术标准化主要包括汽车、燃料电池、氢能和气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颁布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15 项,行业标准 1 项,标准 10 多项,涵盖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安全要求和车载氢系统、燃料电池反应堆、加氢港口、加氢枪等部件的要求,初步形成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标准支撑体系。
下一步,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本部门将组织蒸汽标准委员会完成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定型试验标准的技术审查,加强低温启动性能、能耗和连续里程试验方法的验证,加快星载氢系统、加氢端口、加氢枪、加氢通讯协议等标准的修订,并对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的安全标准进行预研究。
四、发展市场化示范业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批燃料电池系统和堆叠企业发展迅速,整形、易化通等燃料电池系统和堆叠企业发展迅速,上汽集团、宇通客车、北汽、福田等汽车企业也开发和推出了自己的汽车产品,目前已有 2000 多辆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推广应用,27 座加氢站投入运行,在上海安亭、北京永丰、广东佛山等地进行了小规模的示范应用。
下一步,继续充分发挥节能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与财政部等部门合作,研究制定经济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示范经营政策和措施,开放产业链和氢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