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咬伤8岁女童恶犬系当地禁养犬种
9月27日,南昌市的8岁女孩被一只罗文娜(Rovena)狗咬了一口。"9月27日,女孩小王(化名)的父亲王先生告诉www.thepress.cn,是一只罗文娜(Rovena)的狗咬了她的女儿,这是一个危险的品种,在南昌被当地的一个人禁止。由于狗咬伤,女儿在身上留下了巨大的疤痕,下一阶段将进行全身疤痕修复和心理创伤治疗。目前,他已经聘请了一名律师,并将追究狗主人的责任。
王先生告诉记者,8月25日下午,他的妻子和女儿小王在南昌市附近散步时被一只罗维纳狗咬了。他的女儿小王在臀部、腹部和背部的许多地方受伤,当场昏迷。事发后,小王被送往江西省胸科医院急救,然后转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经过三个小时的急诊手术和住院,他花了一周时间才摆脱危险。
据"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从王先生那里获得的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记录,小王于8月25日20:00入院,抱怨"狗咬引起全身多处疼痛和出血超过6个小时。"王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小王身上有很多血肉伤痕。
在完成前期治疗后,他打算将女儿转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疤痕修复治疗,但狗主人在支付了4万多元的治疗费后,不愿继续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双方也没有就女孩的后续治疗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说,事发后,他向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凤凰派出所报警,得知被咬伤的狗是一只未办理犬只登记的罗维纳犬,"后续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要几十万元。我的家庭收入微薄,负担不起,"他说。王先生说,他希望狗主人能继续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给他们治病。"把孩子治好是最重要的。"同时,他将追究狗主人的责任,"为他的女儿讨回公道。
9月24日,肖先生在接受"新闻报"采访时说,他不知道这条狗是否是被禁狗。目前,这只狗已经被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带走了。肖先生说,他不愿意为这个女孩支付治疗费用,然后他们会根据司法判决为受伤女孩支付治疗费用。"根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已经得出,我们不会损失一分钱。
9月27日,本报致电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凤凰派出所,截至稿件发布时仍未收到有效答复。
2017年12月,南昌市公安局警犬管理信息网络发布了"南昌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销售、宣传和禁止个人销售、繁殖和禁用危险犬标准和品种的通知"。根据通知,根据"南昌市犬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南昌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兽医部门,确定了重点管理区内包括罗维纳犬在内的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销售、繁殖和禁止的危险犬的标准和品种。本通知内容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据"红星报"9月27日报道,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凤凰派出所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当天,当地捕狗队已经没收了被咬的罗维纳犬,警方协调狗主支付赔偿。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